2016-07-04

我支持張生張太伸冤


  1. 我支持張生張太伸冤。
  2. 蔡明欣‬(醫生)是英國名牌大學畢業的海外醫生,當年回歸前不用考香港執業試,就可以免試回港行醫,曾在中文大學威爾斯親王醫院婦產科工作。
  3. 當年有權決定不受理的人,只有 ‪醫委會初級偵訊委員會‬ 小組主席或副主席有此權力,即是 ‪劉允怡教授‬ 、霍泰輝教授或羅致廉醫生,而劉允怡教授和霍泰輝教授跟蔡明欣一樣,也是在中文大學工作的。劉允怡教授由2006至2011年任醫委會初級偵訊委員會小組主席,在2012年升任為醫委會主席。
  4. 2008年至2009年,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,醫委會不能同時開庭。
  5. 2009年至2014年1月,是5年時間。
  6. 涉案醫生只有四五個人,不是全香港醫生「醫醫相衛」。
  7. 在2012年的‎DR美容事故‬,我們醫生也很想為病人伸冤,至今2016年仍未開庭審,法庭未完案前,醫委會不能開庭。
陳沛然醫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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